税务师是指通过全国税务师统一考试,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登记、从事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2014年7月,国务院取消了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许可,所以注册税务师更名为税务师,更名后,税务师仍属于国家职业资格。税务师资格的取得实行考试和认定制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实行登记服务制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服务的具体工作由全国税务师行业协会负责。
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下列相应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1年。
2.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3年。
3.凡符合国民教育学历要求,符合报名条件,都是可以报考的,包括教育部认可自考、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学历。*鉴于学校办学的特殊性,目前党校的毕业证书只认省级党校的,地方级党校因无学历教育办学资质不予认可。*双学历视同研究生学历。*军校的学历不分专业,本科就可以报名。
(二)特殊情况
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学生可以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被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取消登记的税务师,自取消登记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以前年度参加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因违纪违规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3.已经取得全科合格者。